按照《中共昆明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昆理工大党发〔2018〕82号)、《中共昆明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8 年第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昆理工大纪通〔2018〕 2号)、《中共昆明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8 年第二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昆理工大纪通〔2018〕10 号)等通知要求,交通工程学院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第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计划”和“第二次警示教育活动计划”,根据计划安排,分类分层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师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将学习情况的总结如下。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普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要求,交通工程学院2018年9月21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全体公职人员的行为底线。我们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辅导、带头落实,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按照学院党委今年4月、9月分别下发的支部 “三会一课”学习安排,围绕“两学一做”学习内容,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上专题廉政党课,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读原文的方式,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不断提高知纪守纪、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牢固梳理师生学术诚信和考试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