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科技处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到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7年12月前应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不在清单中尚未结题的早期项目,也可提交材料申请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
二、 结题(验收)要求
1、提交结题(验收)的材料包括:
1)“昆明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二份) ;
2)“昆明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一份);
3) 论文(封面、目录页及正文,若有检索,请附检索报告)、专利证书或奖励等其他项目成果复印件材料(一式一份)。
验收报告以A4纸单面打印装订,结题/成果报告以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成果材料请合并装订成册;
2.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经费结算需财务审核签章,由负责人到校财务处办理,项目发表的论文须有本项目资助的标注。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项目负责人填写打印“昆明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袋封面”(见附件),并粘贴到资料袋,所有材料装袋报送。由项目负责人报送结题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补充说明
结题材料表格填写补充说明详见附件。
联系人:马伟
电 话:65916005
地址:呈贡校区办公大楼8楼 科技处基础研究管理办公室
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