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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云南省鼓励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17-03-16 浏览量:

一、“贷免扶补”政策

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本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对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人员,每人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对创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

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服务。对创业人员的创业项目由具体承办单位进行评审;对需要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项目,向农村信用社推荐,由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审核。对实现创业的人员,具体承办单位为其介绍创业导师,通过自愿交流、双向选择的方式,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对创业人员提供成本核算、创业定位、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具体承办单位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1年以上的,招用具有我省户籍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是指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到云南省创业人员不受区域、户口限制。

二、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2014年—2017年,云南省财政在创业专项资金中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进行扶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二次贷款贴息和青年创业示范园补助等,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可向学校申请休学,保留学籍2年。从2015年起,每年评审认定200个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实体,每个给予3万—5万元的无偿资助。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将“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现代农业经营实体。